各小班、各位同学:
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小班评议组评议、公示,学院督察、审核,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的规定,学院现进行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7日-10月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面谈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徐老师028-86291770;邮箱:2686973019@qq.com;办公地点:成都校区1教421室。
附件: 15vip太阳集团官网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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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