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2018级各本科小班、各位同学:
现将2018-2019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未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5.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全院共评选79人,评选指标划分到同年级同专业。
1.满足基本参评条件;
2.认定为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3.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
校级表彰奖励包括:(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2)寒梅飘香工程“三星”、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挑战杯”“创青春”。
4.评选将首先满足在评选范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的同学,其次再按条件评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同学,同序条件下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5.今年评选将依据申请人系统填报的审批表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形似审查主要内容为填报要求是否规范和标准。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日程安排
1.请小班学习委员于9月21日21:00-21:30以班级为单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递交至一教421,电子档进行现场拷贝。
2.9月22日-9月26日,学院审核、评选。
3.9月25日,学院公示评定结果。
4.9月19日-9月23日,申请的同学登录“学生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填报要求严格参照附件1执行,如审批打回两次修改仍不符合条件将依次递补。请大家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并提醒班主任老师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进行推荐审核,推荐审核意见填写要求严格参照附件1。
5.9月27日,学院上报学校最终拟推名单。
三、其他
1.学校今年对“励志奖学金”的参评要求为“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各位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
2.对于评选政策和要求、操作等,有疑问或者问题,可随时联系:
龙亭秀,QQ:631893617 TEL:17844611960。
叶龙飞,QQ:1044357294 TEL: 18980660610。
郭英豪,QQ:438764264 TEL: 13228149670;
学院党委办公室徐老师,电话028-83291770,办公地点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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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