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川财教〔2015〕230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6、2017、2018、2019年录取就读的四川籍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省外生源,不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特别提醒:当学年正在休学,暂停享受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深贫县免费定向生不再享受本政策。省外户籍的学生,不享受本政策。
二、日程安排
1. 学生在线申请(9月5日09:00—10月31日18:00)
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s://www.scxszz.cn),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资助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若有误,请在备注中注明)、就读学校信息(学籍号为学生学号)、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含账号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开户网点)等,提交后不可更改。核实后务必点击“提交数据”,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学校审核通过”流程。
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若学生未在系统中查到本人建卡信息或无法填写申请,请自行联系户籍地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核实确认。
2. 学校审核
学校应在学生提交申请后5日内完成对申请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的审核工作。
3. 县级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
各地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对申请学生信息的终审确认、公示,公布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发放。上述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注意事项
1.已注册的同学,请尝试用身份证后六位登录。
2.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3.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不支持补报。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进行申请,如有政策疑问及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党委办公室罗老师(电话:028-86291370)。
15vip太阳集团官网党委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