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安排以及学生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标兵:全校10名,奖金2万元/生;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参与书面评审。
(二)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20名,奖金0.5万元/生。
二、参评条件
(一)拟评为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出色,尤其是把论文写到大地上,把学问做到乡村振兴实践,在自觉承担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使命,积极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
三、遴选规则
(一)第一轮:学院评审推荐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符合条件同学申请。推荐人选填写《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附件1、附件2纸质版及其佐证材料。
2023年10月20日:学院组织答辩、评审(后续通知)。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学院评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提交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申请材料若有虚假,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二)第二轮:书面评审
1.评审时间:10月27日。
2.形式审查: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遴选规则:学校邀请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优秀学生标兵”推荐人选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产生30名候选人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三)第三轮:答辩评审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规则: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答辩,自我陈述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由评委投票产生10名“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选、20名“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拟评人选。
候选人答辩陈述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
四、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1教421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1370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2. 附件2 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 学生处《关于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http://xsc.sicau.edu.cn/Web/ShowInfo-LJw34Jmu%5Eaacgacac%5EM3%5Eejgh.html
经济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