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2021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附件2)相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度院级奖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学院从院级社会捐资奖学金中出资1.5万元设立“新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5人,奖金1000元/人;出资1.5万元设立“新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15人,奖金1000元/人。
二、“新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申报基本条件
详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P24。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条件与校设“社会捐资奖学金”相同。
详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P26-27。
注: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也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也即: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三、“新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申报基本条件
详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P24。
(二)评选条件
1.详见《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附件2)。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或前30%;
(三)评选办法
优先在2021-2022学年获评学校(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的同学中评选,若未评选满额,再在2021-2022学年获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的学生干部中评选。
注: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也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也即: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四、荣誉授予
仅获评了学院“新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新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未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等)的同学(含学生干部),均同时授予学校“横渠奖学金”荣誉。
五、日程安排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自愿于10月11日16:00-16:30在15vip太阳集团官网小白房递交申请表(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以“姓名+班级+学号”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sicaujjxyxxb@126.com ),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再结合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六、其他
1.具体各类别学生干部的评选指标分配以后续通知为准。
2.兼任不同类别学生干部的以申报表上勾选类别为首轮评选依据,必要是由可予调配。
3.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团委罗利娟老师,028-86291370。
附件:1.《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
2.《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20〕8号);
3.15vip太阳集团官网院级奖学金申报表;
4.15vip太阳集团官网院级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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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